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申报2016年教育科研课题工作的通知
教研函﹝2016﹞91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经开区分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2016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我市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学术团体、个人均可申报亳州市教育科研课题。
(二)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市级规划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亦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应以有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践性;在注意研究我市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同时,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倡导密切结合教育教学实践问题的研究。
(二)为便于选题,我们列出以下研究领域(不是课题名称),供申报者在选题时参考。也欢迎申报单位或个人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教育教学面临的实际问题,自主提出研究课题。
1。课堂教学改革的探索研究
2。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研究
3。教学质量检测与评价研究
4。学校管理的有效性研究
5。学校文化建设研究
6。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研究
7。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8。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的实践研究
9。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10。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11。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
1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研究
13。区域义务教育质量提高的研究
14。高中教学质量提高的研究
15。义务教育控流保学的研究
16。学前教育教学研究
17。特殊教育教学实践研究
18。新高考改革相关问题研究
19。基予中心校的农村教学质量工作研究
20。学科教学的实践研究
(三)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实事求是地填写统一规格的《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
(四)为避免立项课题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影响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每个课题组在申报时就应明确两名课题负责人。
(五)申报人提交的《亳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必须符合统一规格,并以A4纸型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采取单位或个人申请、分地区或部门统一报送办理的办法。各县区申报工作由所在县区教研室具体组织办理。申报者将填写好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申请书(一式二份)报所在县区教研室,县教研室要对申报人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对明显不具备研究能力或论证及设计过于简单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予上报;对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市教科所(上报一份,各县区留存一份)。
(二)申报工作结束后,市教科所将采取学科专家评议的方式初步确定立项课题。对于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亳州市教育科
研课题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三)市教科所受理各县区和市直学校集中申报的时间为6月20日至30日。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应据此安排、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四、加强申报工作的组织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我市教育科学水平,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动员有关机构和人员申报课题,积极承担研究任务,同时要坚持标准和严格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亳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