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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5 作者/编辑:系统管理员 来源: 点击: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职成〔2019〕21号

 

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职普大体相当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合理安排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中职招生计划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比例不低于47%;职普比例较低的地方,要采取强有力措施调整计划安排,推进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

各市高中阶段教育分县(市、区)招生计划(含辖区内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须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5月2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备案(样表见附件1),省直管县按照上述要求直接报备,经备案后公布。招生计划一经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各地招生计划的制定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拟赴外省招生的学校需提前申报生源计划(样表见附件2),由各市汇总后于3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跨省招生来源计划需经省级及教育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积极拓宽生源渠道

各地要摸准应届初中毕业生底数,把中职招生任务同步分解落实到各初中学校,明确初中学校的责任和任务,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对部分学业困难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通过春招的形式,提前入学并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在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各地要努力拓宽生源渠道,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方式,积极引导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地区新成长劳动力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要加强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管理,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

中职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截至11月20日。

三、落实职业教育脱贫攻坚责任

贫困县、大别山连片贫困地区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各地要采取激励措施,扩大优质中职学校招生,确保残疾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如其所愿接受更好的中职教育,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各地要会同扶贫部门加强对建档立卡户考生报名信息的比对,逐人核实考生报名资料,及时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中职学校要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建档立卡户学生信息,及时完成新生注册建籍工作,落实好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工作。

四、切实规范招生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2019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结果进行招生。各市、县要按照属地原则及时组织辖区内的中职招生学校(含省属中专学校)完善招生平台的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学校和专业资质、录取结果、申诉渠道等;要切实加强对招生简章的审核,确保招生信息详实、准确,杜绝招生学校以虚假不实信息骗招学生。

各地要认真落实《严肃中职招生纪律六项禁令》,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实施“阳光招生”。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职学校和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和实物。加强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举办对口升学班等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五、严格中职学生学籍管理

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做到专人负责、管理和操作,要按照中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要求,加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审核管理,确保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完成。在新学年开学期间,要将网上审核与实地核实相结合,按时、准确、完整地标注学籍变化情况,切实保证信息注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合作办学学生、非全日制学生、教学点(班)学生的学籍管理。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专业,一律不准招生和注册入籍。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得在异地设立分校、办学点。未经所在市(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异地分校、办学点(教学点)以及合作办学学校招录的学生,一律不准招生和注册入籍。

严禁在学籍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一查到底,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对因注册工作超时、数据不准确导致无法准确查询学籍信息,无法按时资助学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积极拓展职业技能培训

各地各校要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技工大省和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广泛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开展培训。各地要加强统筹,加大培训项目和资金的整合力度,积极拓展培训内容和对象。

各市、直管县2019年度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原则上不得低于前3年的平均数,并且落实到每一所职业院校。培训工作进展按照《2019年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度统计表》(附件3)要求,分别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各高职院校和省属中专学校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各市汇总集中填报。

七、健全中职招生工作机制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承担起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责任,将中职招生纳入本地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确保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各地要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平台建设,做到省市联动,努力实现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报名工作由毕业生所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明确公示辖区内具备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名单及其官网链接地址,设立并向社会公开市、县级招生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并于5月20日前将本市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及市级公示网站链接地址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在招生录取阶段,各地要组织招生学校在学校官网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继续实施全省招生工作信息通报制度。从6月开始至11月,省教育厅将于每月底依据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数据对各地中职招生情况进行通报,对招生工作不力的市、县、学校,实施重点督查。

各地要指导学校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组织“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文明风采”活动、技能大赛等活动,展示职业教育风采,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营造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附件:

1.2019安徽省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备案表.doc

2.2019安徽省中职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申报表.xls

3.2019年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度统计表(1-2).xls

                             

 

 

安徽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

 

安徽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备案表

 

填报单位:      (市)盖章                                    填报日期:2019          

县(区)

具备2019年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数

教育事业统计预计初中毕业生数

2019年中考报名人数(人)

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数

小计

其中

普通高中(人)

中职学校(人)

中职招生计划占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比例(%)

























合计








注:中职招生学校含辖区内省属中专学校。

                               填报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2
2019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申报表
填报单位:(市)                                                                           填报时间:2019年3月   日
学校名称招生对象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